联合人民远东共和国宪法(2024年1月7日修订第一版)
- Shenyi Zhao
- 2024年1月21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序言
为建成並巩固一个稳定、健康、灵活的法律体系;加深国民法律意识、提升国民总体素质;及发展一个和谐、法治且可持续蓬勃发展的社会,我国全体国民同意起草並撰写此宪法,並在需要时进行修订。我国之独立並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主权完整性。
一、总纲
I.我国之全称为联合人民远东共和国。
II.我国国旗为三条旗。
III.我国国徽为勿忘我徽。
IV.我国国歌为《国际歌》。
V.我国格言为英文Soothly.
VI.我国所拥有之领土应被尊重且不受侵犯。
VII.我国不设首都。
二、政治
XIV.我国是一个主权国家,以建成一个稳定坚固和平美好的无政府主义国家为主要目标,并以和平无政府主义及个人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作为基本纲领。
XV.我国不设任何政府机构。一切事务由人民直接管辖。我国立法机构为全体国民或称全国立宪会议。
XVI.国家应落实群众路线,深入群众找出解决问题的路径。高度发挥精神力量和创造能力。
XVII.我国不干涉他国内政,并将一直以尊重、平等、友好的态度与他国建立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的关系。我国将竭力与他国协力加强世界人民永久之团结。
三、经济
XVIII.各尽所能,各取所需。
XIX.国内实行个人负责的市场经济。
XX.属于公民个人的财产归公民所有,国内所有生产资料为公共所有,国内除前文提到的个人财产之外之土地及其资源归公共所有。
XXI.国民根据个人及他人需求自行安排工作及休息日。在节假日强制休息。
XXII.国内个人最低参与劳动的年龄为十八周岁。
四、文化
XXIII.国家积极开展並繁荣优质、健康且代表人民利益的思想教育,在文化与技术多方面均衡发展。国家完善十五年义务教育系统,並鼓励民众进行自我艺术创作。
XXIV.国家积极保护与改善自然环境,创建一个适宜国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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